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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宁德市两千户农户有望告别危房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贫困户

2016-04-18 08:15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今年,宁德市有8000人(2000户)农户有望告别危房,实现“安居梦”。日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下达201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标。

根据通知,201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宁德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8000人(2000户)。其中,蕉城136人(34户)、福安1112人(278户)、福鼎1076人(269户)、霞浦352人(88户)、柘荣128人(32户)、寿宁3600人(900户)、周宁864人(216户)、古田156人(39户)、屏南576人(144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C级、D级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贫困农户。本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其他贫困农户原则上按省定扶贫开发对象认定标准进行认定(以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3497元为认定标准),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认定标准,但具体认定标准向上浮动不超过20%。

据悉,属于省委、省政府农村危房改造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改造对象,只能在“千村整治、百村示范”整治村庄以外,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居住在D级危房的农户中筛选安排,省级财政安排1.15亿元改造补助资金,给予每户9200元补助。属于国家下达我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改造对象,应在符合条件且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农户中筛选确定,给予每户7500元中央补助资金。

对今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整治村庄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在美丽乡村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资金中,每户给予1700元补助。对既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又属于地质灾害搬迁的农户,按国土资源渠道每户享受省级补助10000元,其中列入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的直补帮扶对象,中央再给予每人7000元建房补助资金。对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旧村复垦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其搬迁退出的旧房,参照当地重点项目建设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给予叠加补助,补助资金从当地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专户中开支。

此外,2016年至2018年,我省对D级危房农户的危房拆除重建贷款提供贴息补助,给予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农户每户不超过3.5万元危房拆除重建贷款90%的贴息,贴息期限1年。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和D级危房拆除重建农户所在地财政各承担50%。2016年至2018年,省级每年从省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贴息资金,用于D级危房拆除重建农户的融资贷款贴息补助。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危房改造 危房 农户 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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