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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公布“省长信箱”“市长信箱”来邮事项办理工作规程

办理结果须在网站向信访人及时公开

2016-04-26 16:22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给“省长”“市长”写的信办理得怎么样,有回音了吗?今后,市民可上网查看。日前,市政府办印发《“省长信箱”“市长信箱”来邮事项办理工作规程》,提出将分别在“省长信箱”网页、“市长信箱”网页上及时向信访人公开来邮事项的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

“省长信箱”来邮事项办理不作为将被曝光

根据工作规程,各县(市、区)信访部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办及市直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每个工作日在“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查阅省信访局交办的“省长信箱”网友来邮情况。“省长信箱”来邮事项办理期限为30个工作日,承办单位应及时提交办理情况和处理答复意见(初稿),经有关领导逐级审核把关后,方可出具答复意见书回复送达信访人。

各有权处理机关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规定,在“省长信箱”网页上及时向信访人公开来邮事项的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并承担所公开文书的法律责任。同时,实行公开评价和曝光。“省长信箱”网站首页设置来邮事项办理“满意栏”与“曝光台”栏目。县(市、区)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来邮事项依法及时处理、解决到位、群众满意的,有示范作用的,提请在“满意栏”上公开;对来邮事项处理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提请在“曝光台”上曝光,并适时扩大公众(第三方)参与评议的范围与权限。

为切实提高“省长信箱”来邮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各级信访部门将把“省长信箱”来邮事项办理工作纳入年终综治考评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对逾期未办理、回复的,市、县两级信访部门要及时进行通报;对来邮事项不依法及时办理发生问题的,对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倒查,依纪问责。

“市长信箱”不及时办理发生问题将被追责

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宁德)设置“市长信箱”栏目,该栏目承办群众来邮登记、转送交办、处理、审核、回复等业务。授权宁德市数字宁德建设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作为“市长信箱”来邮事项的受理办理部门。“市长信箱”来邮事项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

据悉,市数字办负责对来邮事项进行分类筛选,除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反映非本市管辖范围内的问题的;反映已进入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程序事项的;反映属人大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的;反映事项已在办理中的;反映事项已办理终结的,申请有关上级机关复查(复核)的9种来邮事项不予受理外,其余按照属地、归口原则转交相关单位办理。

各有权处理机关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规定,在“市长信箱”网页上及时向信访人公开来邮事项的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并承担所有公开文书的法律责任。来邮事项除涉及个人隐私信件不宜公开外,其余根据内容择件公开。

为切实提高“市长信箱”来邮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市政府办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纳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并列入效能监督管理范围,对不依法及时办理发生问题的,应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来邮 信箱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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