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小妹) 日前,宁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宁德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力争到 2020年,构建起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宁德特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宁德市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在 2016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对全市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同时,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和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宁德市将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健全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区域政策,根据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不同定位,加快调整完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
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方面,宁德市将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加快推进市县“多规合一 ”。2020年前按照省出台的“多规合一”技术标准及相应软件系统,宁德市本级、福安市、福鼎市以及有条件县(区)、镇级小城市实现“多规合一”一张图的高效行政管理平台。
宁德市将通过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落实湿地保护制度,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宁德市将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完善土地、矿产资源、海域海岛等有偿使用制度及生态补偿机制。
在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方面,宁德市将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和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在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方面,宁德市将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推行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及排污权交易制度,适时开展水权交易,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
《实施方案》强调要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评价考核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注重吸收运用绩效考评和环保检查考核成果。建立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加强督查、通报和预警。实施县(市、区)党委、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和相关部门环保目标任务书制度,强化对各地环保 “党政同责”、各部门环保 “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2016年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工作中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考察。
同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从 2016年开始,每两年对县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察。
为把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宁德市将成立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将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责任编辑:吴圣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