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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再降创业门槛 施行集群注册

适用5种行业市场主体 今后无办公场地也能开公司

2016-05-31 08:18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没有办公场所,也能办理工商登记。这一创业门槛的降低,为创业者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日前,市政府正式出台《宁德市工业园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事项。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宁德市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大众创业热情高涨,市场主体成井喷式发展。但受经营场所限制及缺乏创业指导等因素制约,影响了工业园区市场主体准入。现结合宁德市多个产业园基本建设完备的现状,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对营造宽松便捷准入环境的要求,并通过对东莞、泉州等经济发达地区的集群登记情况进行借鉴、学习,认为集群登记对宁德市市场主体进一步发展具有实际意义。

集群注册是指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企业的住所作为自己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作为一种新的市场主体准入方式,集群登记不仅可对创业初期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基础,同时释放和盘活场地资源,有效缓解制约创业企业、新兴行业发展的经营场地瓶颈问题,将有力提升工业园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形成配套产业经济集群,带动创业就业和财政税收。

“无住所可注册,创业门槛降低,是办法中的一大亮点。”该负责人表示,依据办法,托管企业为工业园区内集群注册市场主体提供住所托管服务,解决了一些市场主体特别是网络商务市场主体的住所问题,这对鼓励大从创业、万众创新有着积极的意义。

办法明确,从事五种行业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集群注册,分别是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租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咨询服务业。

该负责人表示,集群注册解决了网络商务市场主体的住所问题,托管企业在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同时,还可提供其他商务代理服务,这将有助于提高创业成功率,进一步推动宁德市网络商务的规范发展。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市场主体 集群 住所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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