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宁德新闻

建造师资格考试10人交虚假学历证明被取消资格

2016-06-15 09:01 来源:宁德网 张文奎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 14日,记者从宁德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曹某某等100名考生违规违纪行为的通报》,其中宁德市考生傅某某等2人提交虚假学历等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张某某等8人提供虚假学历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省人社厅、住建厅对违规违纪考生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其中,福建省春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傅某某和宁川(宁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卓某某2人被取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对本次违纪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

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张某某、福建省金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李某某、福建省福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魏某某、福建元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周某某、宁德市昌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王某某、福建浚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林某某、宁德市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李某某、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汤某某8人,被取消2015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对本次违纪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提供申报证明材料。考生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严厉查处伪造作假行为,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责任编辑:吴圣锦

关键词

执业资格 建造师 有限公司 资格考试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