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宁德新闻

宁德市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获精准资助

今秋起贫困高中生免学杂费

2016-09-19 09:26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记者9月18日从宁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并对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办法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宁德市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获精准资助。目前,宁德市教育部门正着手制定本地区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

关键词:

学前教育资助

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2000元政府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关键词:

义务教育资助

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关键词:

普通高中教育资助

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学杂费高出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每生每年1600元标准补助学校,所需资金参照省、市、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档分级承担。

关键词:

中职教育资助

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工学校)免除学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关键词:

普通高等教育资助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

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关键词:

少数民族学生资助

按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助学金给予资助;同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建档立卡 家庭 资助 学杂费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