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中职生明年试点综合素质评价
是学校推荐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参考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7年起,宁德市将对2016级中职学生实行试点综合素质评价,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中职学生,开始正式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中职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以及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学校推荐就业、用人单位录用的重要参考。
据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注重考察学生综合素质、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明确将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成绩和能力素质等四项纳入考查范围。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得分由该四项分数组成,采用五个等级制呈现,由高到低依次为A、B、C、D、E。综合素质等级D级以上为合格。等级总评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是学校推荐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参考,也是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要参考。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为过程测评和毕业总评,过程测评在每学期末,毕业总评在学生毕业学期内完成。为保障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省教育厅将建立“福建省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学生入学后须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综合素质信息档案,按照学期过程测评、毕业总评的顺序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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