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不得和发放报到证挂钩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省教育厅日前就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印制和发放工作下发通知强调,普通高校不得将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报到证》发放等挂钩,不得误导毕业生随意签约,严禁任何形式的签约率、就业率造假和“注水”行为。
按照规定,《就业协议书》由高校根据省教育厅规范的样本自行印制,并按有关规定发放给该校应届毕业生使用。学校在印制《就业协议书》时不得随意更改其中内容,若因学校政策等问题需要修改协议书内容,需报省教育厅同意后方可执行。
此外,高校需加强《就业协议书》管理,在审核盖章时确认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引导学生坚持诚信原则,谨慎签约。学校只能为每一位毕业生核签一份有效的《就业协议书》,不得出现一个毕业生签约多个单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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