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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到2020年全市出租汽车骨干企业将达3家以上

2016-11-02 08:28 来源:宁德网 郑成辉 张文奎

宁德网消息(记者 郑成辉 张文奎) 日前,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宁德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结合宁德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出台《关于宁德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从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等方面作出部署。

《方案》指出,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通过努力,“十三五”末,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基本完成转型升级,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实现融合发展,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与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更加匹配;出租汽车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稳步提升,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高效。到2020年,全市出租汽车骨干企业达3家以上;新能源、清洁能源出租汽车比例达60%以上;新增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签约率达100%;服务质量信誉AA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占比达80%以上,基本覆盖市中心城区;建成跨部门间的出租汽车信息化监管体系,各职能部门间基本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联互通互认。

在深化巡游车改革方面,将实行经营权期限管理和无偿使用。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经营期限为4年;采取公司化经营方式的,经营期限为6年。现有巡游车经营权经营期限与设定不符的,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现有巡游车经营权已实行有偿使用的,经营期满后不再收取有偿使用费。同时,将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变更,厘清权属关系,规范经营权配置,健全利益分配制度,理顺巡游车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在规范发展网约车方面,将规范网约车发展和网约车经营行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对网约车不实行数量管控,强化“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模式。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不断提升乘车体验、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的生产经营管理。在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方面,将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但也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且不以盈利为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合乘信息平台所提供下载的合乘软件应当独立设置,不得与巡游车、网约车软件合并,接受交通、公安、通信、网信等部门依法监管。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网约 出租汽车 巡游 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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