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议督促落实中心城区已建和新建小区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相关政策
让幼儿都能享受优质学前教育
宁德网消息(记者 周晓京 文/图)近年来,随着市区人口的快速聚集和增加,“就学难”一直是困扰许多市民的一个问题。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健全完善,中小学义务教育的许多矛盾逐步得到解决。而随着“环三”战略决策的实施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作为宁德市中心城市核心区,外来人员、流动人员不断增多,需接纳的蕉城区户籍外幼儿人数暴涨,城区学前儿童入园存在巨大压力。随着社会对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大,城区“入公办园难,入好园难”的问题较为突出,加快公办园的建设已迫在眉睫,而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将是对公办园建设的有力补充。
在今年两会中,代表、委员们就此提出了多份有关建议和提案,让这些问题的解决看到了曙光。
现象>>
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稀缺
入公办园入好园难
场景一:蕉城黄女士的孩子即将到入托年龄,可是明年孩子该上哪个幼儿园,让她犯了愁。“在我们眼中,当然最好是让孩子进入市、区机关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了,可这并非是件容易的事。”对此,黄女士要求丈夫务必提前去“活动活动”,让孩子进入市区公办幼儿园,但这对他们来说,并非易事。一方面,这些公办幼儿园早已人满为患,没有一定“身份”,是不容易进去的。另一方面,这些幼儿园离家也比较远。“如果在自己所住小区附近有一所校园环境、办学质量相当的公办幼儿园,那就完美了。”黄女士说。
场景二:在东侨一个中高档小区内,一些居民对孩子入托问题颇为担忧:孩子要进入附近一所幼儿园,要缴纳好几千元的“赞助费”不说,幼儿园设置在小区一角的一楼空地中,只用简单的铁栅栏围起来,紧邻公路。“公路上货车、运土车、小车等车来车往,环境嘈杂,孩子们活动时还无法避免要吃灰尘。”一些家长对此不禁忧心忡忡。
这只是宁德市幼儿入学入托问题的两个剪影。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倡导学前教育“以公办为主导,公民办并举”的办学机制,而目前宁德市幼儿园的现状是,民办园仍占主体地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稀缺,公民办幼儿园发展不均衡。
就目前为止,中心城区无一住宅小区的配套幼儿园是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前期的规划与设计没有受到监督,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存在建设不到位的现象,开发商应付了事,有的小区未按要求配套幼儿园,有的小区幼儿园设在居民区底楼,四周高楼遮挡,存在阴暗潮湿、通风条件不好、无独立院落和出入口、无独立户外活动场地等情况。此外,小区配套幼儿园统筹使用不科学,开发商将小区原配套幼儿园场地占为己有,没有无偿移交教育部门统筹使用,而是将其完全商业化,高价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如此不但加大了教育成本,还使小区配套幼儿园失去普惠性、公益性。
根据一位市人大代表的调查,按照每1万人要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的标准,现中心城区约15万常住人口应建15所幼儿园,但目前只有6所公办园(蕉城3所、市属3所)。同时,民办园存在良莠不齐现象,幼儿园整体普惠性、公益性不足,更凸显了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稀缺。
记者还了解到,由于这些瓶颈的存在,导致许多中心城区的民办幼儿园因用地性质等问题而存在消防审批难等问题。以蕉城区一份数据为例,目前,该区作为宁德市中心城区,共有民办园39所、在园幼儿10344人、教职工总数1393人,但经消防审批合格的“有证”幼儿园仅有8所,在园幼儿2188人,占全区民办幼儿总数的21%,教职工总数337人,占民办总数的24%。而截止目前,全区没有一所民办幼儿园获得区级以上示范园评估。
声音>>
督促落实小区配套
交付使用幼儿园设施
针对以上情况,市人大代表刘淑宝、彭玫等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刘淑宝代表表示,随着社会对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的日益增大,城区“入公办园难,入好园难”的问题较为突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成为社会民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快公办园的建设已迫在眉睫,而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将是对公办园建设的有力补充。但目前城区只有三个小区配套幼儿园(郦景幼儿园、万达吉的堡幼儿园和水岸阳光幼儿园),其余小区或者未配套幼儿园,或有配套幼儿园但未交付使用。
他认为,《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以帮助解决城市“入园难”的问题。宁德市人民政府也已于2014年10月19日出台《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用于举办学前教育,不得改变用途”。因此,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彭玫代表建议市有关部门能引起高度重视,督促落实相关政策。一是要督促落实中心城区已建小区和新建小区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做到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二是建议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核查清理工作,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的要补建,已挪作他用的要限期收回,未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的,要限期完成管理权和使用权的移交,缓解招生压力,解决民生问题。
建立健全机制
提升幼儿园办学质量
市政协委员石水凤也表达了看法。
“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奠基工程,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随着“二孩”政策实施,宁德市城市中心区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将越来越严峻。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是解决儿童‘入园难’问题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石水凤委员表示,虽然从国家到地方都相应出台有关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存在擅自改变规划配套建设幼儿园用途,或不依法把建好的幼儿园交给教育行政部门,而用于经营性项目。
为此,她建议应当建立健全机制,让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核和监督工作,建设单位在申报住宅小区建设方案时,规划部门应征求教育部门对配套幼儿园建设方案的意见,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受理;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提前介入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按等级幼儿园的标准要求设计园舍;对无幼儿园配套建设规划或降低幼儿园设计标准的小区规划,教育部门实施一票否决。学习借鉴深圳、广州等城市的管理模式,对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未与项目所在区政府签订“义务教育配套设施移交协议”的住宅小区项目,房产管理行政部门不得办理该住宅项目初始登记手续,从源头上遏制开发商不建、缓建或不按国家标准建设幼儿园等违规行为。同时,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采取多元化办园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各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以举办分园的形式承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提高配套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