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宁德新闻

重视源头管控 加强路面执法

——代表、委员关注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

2017-01-10 12:00 来源:宁德网 张文奎

zl7111

市区汽车北站红绿灯路口,部分电动车不按交规行驶。

宁德网(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文/图)2015年市政府审定通过的《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划分、生产、销售、办理临时车辆牌号、上道行驶管理、过渡期限等内容进行规范,其过渡期为3年,明年9月30日过渡到期。如何加大超标电动车管理力度成为今年市“两会”上,代表、委员关心的又一民生问题。

 现状  超标电动车违章行驶 成交通拥堵主因之一

年来,在相关部门努力下,我市道路通行条件、交通组织管理等方面都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情况局部也得到缓解。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心城区流动人口不断增多,机动车和电动车迅猛增长,行车、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中心城区交通时段性、路段性的交通拥堵现象日趋严重。

省、市人大代表缪亚扬说:“虽然电动车已经成为市民出行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但现实中,很多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低,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常常横冲直撞,在红绿灯路口胡乱变道、加塞,导致通行率低,交通堵塞。特别是超标电动车速度快,车辆行驶中险象环生。”

据调查,违规电动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占用超车道、突然变道、超速行驶、驾驶员不戴安全帽、无证驾驶等。

“现在城区很多路段都在红绿灯等候处设有电动车专属的候车区,但是电动车驾驶员就是不按道行驶,小车常常处在被电动车包围的状态。有关统计数据表明,中心城区有超标电动车超过11万辆,数量巨大。目前造成我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原因很多,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销售、违章行驶是重要原因之一。”市政协委员蔡晓烽说。

调查 仍有许多 超标电动车在售

据了解,《办法》对超标电动车的规格、销售管理、通行管理、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按照规定“不具有良好的脚踏驱动功能;设计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超过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240瓦,或者蓄电池标准电压大于48伏为超标电动车。”“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禁止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对仍在生产、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罚。”

“从2015年8月起,超标电动车将不再登记上牌,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的行为也将受到处罚。然而,目前在我市虽然超标电动车的上户登记时限已过,但中心城区仍有许多商户违规公开销售上牌照的超标电动车;同时根据现有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对电动车违章行为也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手段。”蔡晓烽说。

日前,记者走访福安市区立马电动车行,据销售人员介绍,他们在售电动车最高时速能达到68公里/小时,超过《办法》规定的2倍多,且所有超标电动车堂而皇之在售,管理“真空。”

缪亚扬认为,交通部门缺乏道路交通长效管理机制,综合治理能力不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城市交通管理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日常交通管理仍然由交警部门单打独斗,交通秩序整治还是依靠人海战术,处在突击应付状态,导致交通秩序管理紧一阵、松一阵,各种影响交通环境的综合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根治,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没有从制度上得到根本性保障。

建议 重视源头管控  加强路面执法

代表、委员建议,要加大中心城区电动车的管理,源头和路面两个方面都不能缺失,双管齐下才能有成效。

在源头管理方面,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监管、联合执法把好源头关。切实执行《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对电动车销售商进行日常检查与监督,大力整治和打击非法改装、卸取限速装置的厂家和店家。

“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缪亚扬建议。

蔡晓烽说:“电动车上牌之后,其道路交通行为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骑电动车闯红灯通行、路口逆行转弯、在机动车道随意穿行等,给机动车辆的正常通行带来了巨大干扰,对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对此,她建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进行至少半天的短期培训,以便让他们了解电动自行车方面的法规、管理办法及处罚措施,熟悉电动自行车的性能及交通规则。“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要制定严格准入制度,要进行一定期限的培训、考试后才能上路。有条件的话,还应对其进行年检。”她说。

同时,要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负重物超宽、超大、超高的要重罚。

缪亚扬建议:“过渡时间就剩下一年,要尽快制定或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效地降低电动自行车的运行安全事故。交通治理并非只是公安部门的事,社会各单位、各部门、各方面都应通力合作,要建立全市长效统一的指挥和监督体系,由政府牵头,多个单位协同作战。”

此外,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电动自行车应注意的交通规则和注意事项,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纪,消除安全隐患,达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目的。

责任编辑:刘宁芬

关键词

超标 过渡 过渡期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