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多地检察机关“亮剑”治“村霸”
有人侵吞补偿款 有人贪污救助金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叶应利 陈智章) 某些农村基层人员利用职权恃强凌弱、大肆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不仅危害村民的利益,还破坏了农村社会的稳定。近日,宁德市多地检察机关纷纷“亮剑”,加大对“村霸”的打击力度。
据悉,寿宁县检察院于近日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实施方案》,从加强线索收集、深入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突出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等八个方面细化了工作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全力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寿宁县检察院查处了一批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如蔡某原系寿宁县某镇某村民主任,其在协助政府扶贫部门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及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欺骗群众,先后截留和侵吞数户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达5万多元,严重损害群众的安居利益。2017年1月6日,寿宁县检察院对蔡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目前已全额追回赃款。
另魏某侵吞旧村复垦拆迁补偿款案。魏某原系寿宁县人大代表,也是一名村民主任,其在协助政府开展旧村复垦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胡乱作为,制作虚假凭证虚增复垦面积、青苗数量,骗取旧村复垦项目拆迁补偿款达5万余元。2016年5月20日,寿宁县检察院对魏某立案侦查。案件起诉到法院后,魏某被判免于刑事处罚。
此外,霞浦县检察院在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上也取得了良好成效。该院依法打击霸占村民和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的违法行为。2014年至今,该院立案侦查村民主任、书记涉嫌贪污征地补偿款案件4件6人,涉案金额100多万元;该院立案侦办村民主任、书记涉嫌贪污低保救助金、造福工程款、救助贫困母亲幸福工程款等扶贫专项资金案3件4人,涉案金额30多万元;该院立案查办村民主任、书记涉嫌贪污、挪用旧村复垦补偿款、太子参种植补助款、农田水利灾毁补助款等恢复、促进农业发展生产专项资金案4件4人,涉案金额36多万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