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市级补助项目申报开始
宁德网消息(记者 林珺)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宁德市将继续遴选资助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申报人可在5月5日前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提交申报材料。
据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助项目的申报人须是2012~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申报人已在宁德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已获得宁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市级补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初审后推荐报送市人社局复审(其中入驻宁德市(福安)大学生创业园和宁德·东侨大学生创业园团队须创业园办公室同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提交专家评审。评审分为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三个环节。经评审,产生一批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的扶持资金。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