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市级补助开始申报
优秀创业项目将给予3万元至10万元的扶持资金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 3月2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宁德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市级补助已开始申报。申报人应在5月5日前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经济开发区人劳局提交申报材料,审核后推荐报送市人社局。
按照要求,申报人须是2012—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申报人已在宁德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已获得宁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市级补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提交专家评审,经评审产生一批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至10万元的扶持资金。此外,市人社局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已获得省、市级补助的创业项目的跟踪,及时了解资(补)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还要对补助项目开展为期3年的跟踪。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