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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民政局: 提高救助水平 强化脱贫保障

2017-04-12 08:36 来源:宁德网 赵巧红 徐锦斌

宁德网消息(赵巧红 徐锦斌) 4月1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宁德市以实施“社会救助提标年”行动为抓手,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一转三抓比贡献”活动要求,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按照部署,宁德市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6%提高到40%,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2650元提高到3050元,与国家扶贫标准相衔接。市民政局将按照宁德市政府印发的《宁德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宁政办〔2017〕37号)要求,将国家扶贫标准线以下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对象,按照低保相关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相衔接。

与此同时,宁德市继续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帮助脱贫。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比例从70%提高到90%,其他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从60%提高到70%。在开展基础救助的基础上,对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实行一次性定额救助,对因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无支付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形成多层次救助模式。

在临时救助标准和资金使用率方面,宁德市将继续按照户籍人口每人每年7元的临时救助资金标准筹资,省级财政给予蕉城、福鼎、福安80%的补助,对其他6个重点扶贫县全额补助。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加大临时救助资金筹集力度,提高对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标准,在政策范围内用足、用活、用好临时救助资金。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搭建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方救助资源,提高社会救助综合效益。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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