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晒出住房公积金“家底” 去年全市提取公积金15.87亿元
逾7成钱用在买房和还贷上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2016年,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15.87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1.90%,减轻了职工住房消费负担。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宁德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全面披露了2016年度宁德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社会经济效益等信息,晒出了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的“家底”。
住房消费占公积金提取额7成
记者从报告中获悉,2016年,宁德市住房公积金在缴存方面的各项指标均保持平稳增长,宁德市实缴单位4119家(其中新开户单位219家),实缴职工16.51万人(其中新开户职工2.06万人),缴存额23.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3%、4.43%、14.11%。
与此同时,2016年,宁德市住房公积金进一步简化提取程序,放宽提取条件,更好地支持了广大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全年共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5.20万笔、15.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47%和28.61%。当年提取额占缴存额的68.14%,比上年同期增加7.68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15.87亿元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1.90%,主要用于购建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和租赁住房等支出,大力支持了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减轻了缴存职工的住房负担。
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增幅3年最高
为推动宁德市房地产“去库存”,促进宁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宁德市相继出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农民工贷款购房等一系列政策,并进一步简化贷款收件和办理程序,使宁德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根据报告中公布的数据,2016年,宁德市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3万笔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26%、37.48%,增幅为三年最高。
据了解,2016年宁德市发放的23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60.95万平方米,住房贡献率为147.75%;当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888万元,累计提取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052.45万元,占历年累计增值收益的50.46%,有效促进宁德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积极发挥了公积金住房保障的作用。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成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2016年,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5.10%,中等收入群体占42.97%;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2.99%,中等收入群体占46.07%;中低收入群体进一步扩大,大大增强了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资金积累和购建房能力。
●政策调整群众受益
1.扩大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
2016年将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范畴,并鼓励个体工商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2.推行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2016年2月1日起,职工在就业所在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3.父母、子女可互提公积金还贷款
2016年4月19日起,在本市辖区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该贷款本息。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