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向好
宁德网消息 (记者 张文奎) 4月18日,市环保局发布了我市第一季度的环境质量报告。报告显示,空气环境质量中心城区综合指数为3.6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16。中心城区开展了功能区噪声定点24小时连续监测,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83.3%,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6.7个百分点;功能区噪声夜间达标率为66.7%,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3.3个百分点。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第一季度中心城区和8个县(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季均浓度分别为0.008mg/m3、0.024mg/m3、0.050mg/m3和0.032mg/m3,一氧化碳和臭氧特定百分位数平均值分别为1.2mg/m3和0.100mg/m3。中心城区和8个县(市)总体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96.4%-100%,平均为98%,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44.2%。3城市降水pH均值为5.34,降水pH均值范围4.33~7.13,酸雨出现频率为25.8%。
水环境方面,中心城区和8个县(市)共监测1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型3个,湖库型10个)。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全市7条主要河流17个水质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保持优良水平,符合相应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比例为100%。其中Ⅰ~Ⅲ类水质占100%,同比持平;Ⅰ~Ⅱ类水质占76.5%,同比下降17.6个百分点。 监测的2个城市的6个省控城市内河断面,水质功能达标率为83.3%,同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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