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七批信访举报件两宗涉宁
截至5月1日21件全部移交地方查处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 5月1日12时10分,宁德市接到省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工作组交办的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第七批环境信访举报转办件中涉及宁德市转交件2宗(6件)。市信访工作组于当日12时30分查收并即时进行交办。
据了解,第七批次举报件涉及2个县(市),福安市1宗(5件),其中1件流域下游投诉上游污染,属地应属于寿宁管辖。寿宁县1宗(1件)。按举报内容分类,其中大气污染4件、水污染1件、生态1件,已全部交办属地落实整改。
据统计,截至5月1日,宁德市信访工作组接到群众投诉共21件(扣除2件重复投诉后,为19件),已全部转交地方。按区域划分:福安10件,福鼎2件,周宁4件,蕉城1件,屏南1件,寿宁3件;按污染类型划分:大气污染14件,水污染8件,噪音污染2件,垃圾污染2件,其他污染5件。所有移交宁德市各地的信访件办理,已办结2件,责令整改7家,立案7家,已罚款10万元,实施查封3起,拆除取缔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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