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二批信访举报件涉我市6宗交办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 5月6日,我市接到省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工作组交办的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第十二批环境信访举报转办件中涉及我市转交件6宗。市信访工作组于当日查收并即时进行交办。
第十二批举报件涉及我市古田县2宗、周宁县2宗、蕉城区1宗、福安市1宗。按举报内容分类,其中水污染1宗、噪声污染1宗、生态1宗、大气污染1宗、垃圾污染1宗、扬尘污染1宗、其他2宗(因一个投诉件可能反映多项污染问题,因此按污染类别计算案件数超出实际收到的交办件)。所有投诉件已交办属地落实整改。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各地必须及时公布整治结果。中央第五督察组督察福建期间,将坚持立查立改,边督边改原则,推动被督察地区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24日—5月24日进驻福建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驻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91-8785129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邮政信箱389号;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陈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