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宁德新闻

老汉闯高速路被撞致死 家属状告高速公司获补偿

2017-06-20 09:41 来源:宁德网 陈健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男子闯入高速公路,不慎被越野车撞死,其儿子以事故现场附近高速公路隔离网多处破损,高速公司未尽到警示义务及安全保障措施为由,将高速公司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了解到,经法院调解,当事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

据介绍,今年2月2日,一辆小型越野车沿福建武夷山往浙江温州方向行驶,行经沈海高速B道1911KM+533M处时,碰撞在高速路上的行人老王,造成老王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宁德高速交警认定:王某父亲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越野车一方负事故次要责任。

据了解,因事故现场附近即沈海高速公路1911KM路段有多处隔离网破损,其中B道隔离网破损缺口位于1911KM+565M,隔离网破损长度为5米。老王儿子王某等人认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高速路段管理人,未将破损隔离网进行修复或派人看守巡逻,未尽到管理人应尽的警示义务及安全保障措施,致使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应当赔偿原告王某等丧葬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80690.22元,遂将高速公司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开庭,了解到王某等人已与越野车一方达成调解协议,认为该案具有调解的可能性,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与劝说,高速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王某等人23000元。王某等人取得该款后,不再因此事向该公司主张权利。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刘宁芬

关键词

隔离网 高速公司 王某 破损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