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交警曝光6名终生禁驾人员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章芳汀) 6月28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5、6两个月,该支队根据宁德各法院对交通肇事罪的判决,对6名驾驶人采取了吊销驾驶证并终生禁驾的处罚措施。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市交警支队驾管大队负责人介绍,终生禁驾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6名终生禁驾人员中,其中吴某、蓝某、谢某、党某因为肇事逃逸或服刑被处以终生禁驾,雷某和胡某则因为醉驾被处以终生禁驾。
记者发现,此次终生禁驾名单中,“90后”占到一半,其中年龄最小的出生于1993年。交警提醒:“终生禁驾,就是‘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意味着永远和方向盘说再见。机动车作为现代社会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年纪轻轻就失去了一项如此重要的权利,对未来生活将造成极大不便,切不可因为糊涂一时而懊悔一世。”
此外,交警支队法制员介绍,被终生禁驾人员若被发现再次驾驶车辆,将按照无证驾驶处理。在驾驶证被吊销、终生禁驾期间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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