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8人被终生禁驾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7月13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2017年度全省第二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97人上了“黑榜”,其中宁德市有8人。
记者从这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看到,宁德市上“黑榜”的8人分别是:胡某,吴某门,蓝某容,王某津,陈某清,李某闽,李某溅,徐某团。
据了解,此次公布曝光的第二批全省终生禁驾人员中,一部分是因为驾驶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另一部分则是因为驾驶人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逃逸被终身禁驾。其中,终生禁驾人员比第一批增加38人。
警方表示,终生禁驾人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两种情形,依法作出的终生禁驾处罚。其中,重大交通事故是特指因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致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交通事故。
对此,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对于机动车驾驶人,终生禁驾是一项很严厉的处罚,这意味着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无疑给自己造成诸多不便。机动车驾驶人切不可糊涂一时而懊悔一世。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