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宁德市将完成8938户贫困户危房改造
拆除重建房屋面积不超100㎡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2017~2020年期间,宁德市计划完成8938户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其中2017年完成改造2678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可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今年改造危房2678户
日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宁德市2017~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7~2020年期间,宁德市计划完成8938户贫困户的危房改造:2017年完成改造2678户,2018年完成改造2602户,2019年完成改造1937户,2020年完成改造1721户。2017~2018年优先安排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D级危房改造,并确保完成其改造任务。
本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C级、D级危房中的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贫困农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
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省补9000元
初步确定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中央补助资金,2017年~2020年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不含其他贫困户)给予户均7500元/户中央补助。
省级补助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9000元给予省级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7000元给予省级补助。五保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7000元给予省级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5500元给予省级补助。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5500元给予省级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4500元给予省级补助。其他贫困户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4000元给予省级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2500元给予省级补助。
拆除重建后房屋面积不超100平方米
那么,危房将以什么形式进行改造,应以什么标准进行重建?根据方案,改造方式上,按照《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要求,危房改造以修缮加固方式为主,C级危房全部采用修缮加固方式予以改造;D级危房可加固的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
建设标准方面,原则上,拆除重建改造后的农房人居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75~100平方米。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新建房屋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不允许危房改造中出现新的裸房。
此外,方案还提出,将注重基本居住功能,在保障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下大力气提升住房基本居住功能,在改厕、改厨、通风等方面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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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