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今年评选10名“最美人物”
候选人须在所从事的工作中业绩突出 事迹具有道德感召力和影响力
宁德网消息(记者 林珺) 记者获悉,宁德市开展2017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人物”评选活动,本次评选分为10个类别,分别是最美职工、最美农民、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最美警察、最美村官、最美生态建设者、最美志愿者、最美社区工作者、最美文化工作者,每个类别评出1名。
记者了解到,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主办,“最美人物”的评选原则为,模范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所从事的工作中业绩突出,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时代特征鲜明,事迹丰富感人,具有道德感召力和影响力,得到群众广泛认可;具有良好社会信用,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问题;参评候选人必须是本市范围内县级以下(含县级)的在职在岗人员。已被授予“八闽楷模”称号和宁德市往年“践行闽东精神十大人物”“最美闽东人”、基层“最美人物”获得者不参与本次评选。
据介绍,本月,活动主协办单位将组成评选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邀请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投票评选产生各个类别“最美人物”拟表彰人选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宁德市评选产生的10个类别“最美人物”还将上报省委宣传部参加全省“最美人物”评选。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