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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时间确定

9月5日至8日网上报名,新增部分学科,调整部分课程

2017-08-29 11:07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确定了,宁德市需要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9月5日至8日,及时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报名。考试时间将安排在11月4日。

被撤销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报名

根据福建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新增部分学科及调整课程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除“小学全科”学科我省暂缓开考外,其他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12月12日起可查询笔试成绩

据了解,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两个工作日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14日。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30日~11月4日在报名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据悉, 12月12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教师资格 资格考试 科目 报名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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