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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2017年8月23日中国共产党宁德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7-08-30 09:12 来源:宁德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宁德市委四届四次全体会议就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传承弘扬习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时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的部署要求,围绕“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的中心任务,紧盯薄弱、对接需求,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加快补齐教育、卫生与健康、养老和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短板,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均衡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发展目标。到2020年,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卫生与健康、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总体协调。

——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发展。各类教育资源总量扩张,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6%左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更加深入,高等教育逐步健全,基本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更好教育的愿望。

——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居民主要健康指标继续保持在全省中上水平,城乡居民国民体质达标率达90%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5.8张,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健康宁德”建设迈上新台阶。

——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建成以“公建民营、医养结合、社区居家、康养旅游、互联网+”为特色的宁德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培育若干家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打造“绿色宁德·康养福地”养老品牌。

——民生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初步形成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2公里/平方公里,市县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91%以上和9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2平方米,建成便捷舒适的宜居宜业环境,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3.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教育、卫生与健康、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的短板为着力点,集中力量、精准施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坚持改革创新。正确处理政府作为与市场作用的关系,扎实推进社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理念创新、工作创新、业态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影响社会事业发展的各种障碍,不断增强社会事业发展的动力活力。

——坚持统筹推进。更加注重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内在统一,城乡区域之间的一体推进,保障重点与兼顾全面的有机衔接,当前可承受与未来可持续的全盘筹划,分清轻重缓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在空间分布、建设标准、管理水平上更加科学合理。

——坚持共建共享。切实把共建共享理念贯穿和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既履行政府职能、提供有力保障,又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

二、加快补齐教育事业短板,提高“学有所教”水平

4.推进学前教育扩容普惠发展。多渠道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建立教育与规划建设等部门会商机制,落实新建住宅小区按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包,新建50所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幼儿园建设运营,建立完善“社会投资、政府扶持、依法监管”机制,吸引社会资本举办30所以上普惠性幼儿园。以县级政府为主,落实省级奖补办法,推进各地开展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逐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改革幼儿园收费标准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控制在当地同质公办幼儿园2倍以内。到2020年,学前教育供需矛盾进一步缓解,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在全市特教校全面开办以自闭症教育、聋儿语训、智力教育为主的学前班,填补公立特殊教育学前班空白。特教校学前班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标准配备。鼓励民办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教育康复服务。

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优先保障中小学建设用地。逐步完善中小学规划布局,缩小县域、城乡、校际教育资源配备差异。进一步改善农村薄弱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向农村校延伸覆盖。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扩容,新改扩建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148所(含新建中小学校38所)、新增学位10万个(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小学、初中校8所,新增学位1.6万个)。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区中小学校56人及以上大班额,51-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落实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政策,做好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入学组织工作,保障其平等享有教育权利。规范民办初中招生,加强计划管理,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同期招生、免试入学。

6.推进普通高中达标特色发展。新改扩建普通高中23所,新增学位1.1万个。推进普通高中达标创建,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公办普通高中完成达标建设,达标高中在校生比例达95%,省一级达标高中比例达30%。不折不扣落实社会力量办学政策,鼓励民办学校争创省级达标高中。推动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创建一批课程改革特色基地校,满足不同潜质和兴趣爱好学生的发展需求。实施优质高中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宁德一中、福安一中、福鼎一中、古田一中、霞浦一中、宁德市民族中学等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普通高中,创建10个省级课程改革基地,培育2-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加大教研教改经费投入,建立基于教学成果的教研人员准入机制。

7.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实施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计划,切实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到2020年,建成1所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4所省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争创5-6所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把技工教育纳入职业教育体系,重点支持宁德技师学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完善专业设置“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建设一批紧密对接产业的特色专业群和品牌专业。加快筹建宁德主城区北部产学研一体的职教园,整合优化中心城区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地方教育附加费30%用于职业教育。

8.推进高等教育转型内涵发展。推动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营造办学育人良好环境。推动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稳定宁德师范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加大硬件建设力度,2017年完成宁德师范学院新校区三期主体工程建设并启动四期工程建设,力争2018年完成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加快建设宁德师范学院二级医学院,筹建二级财经学院,推动宁德师范学院向应用型、多科性大学转型。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引导宁德师范学院发展工科教育,力争在智能制造、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第二轮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支持两所高校创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服务平台,提高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

三、加快补齐卫生与健康事业短板,提高“病有所医”水平

9.加强薄弱专科建设。加紧解决产儿科供给不足问题,科学规划全市儿童医疗资源布局,建设宁德市妇幼保健医院(儿童医院),提高县级综合儿科建设水平,推进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鼓励医疗机构制定儿科医务人员待遇倾斜措施,到2020年,实现每千名儿童儿科床位数达3张,全市儿科执业(助理)医师达400人。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体系,支持发展母婴护理服务产业,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继续抓好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建设,保障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达到21张,基本满足辖区内孕产妇住院分娩需要。高度重视精神卫生综合能力建设,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床位建设,优先改造、扩建精神专科医院,开展精神科医生转岗培训,提升综合治疗水平,逐步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到2020年,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每10万人达3.8名,精神卫生标准化床位数达到每万人口5.64张。

10.抓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围绕实现省级重点专科零突破目标,对接省级医疗“创双高”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加快宁德市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持续深化宁德市医院、闽东医院与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协和医院、北大人民医院、北大第三医院、福州总医院等省内外医疗机构的合作共建,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支持各地各类医院与国内知名医院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加大重点专科建设资金的投入及管理,配置与临床新技术应用密切相关的高精尖医疗设备,每年遴选6-8个市级重点专科(医技项目)按省级重点专科标准加以培育,增强疑难急危重症救治能力。

11.夯实基层医疗卫生基础。着眼于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鼓励成立县域医联体(医共体)、中医医联体、跨区域医联体,深化医疗集团建设,完善医疗集团内部运行机制,促进医疗集团可持续发展。继续推进全民低成本健康“海云工程”,扩大宁德市医院、闽东医院两大医疗集团与县乡村(社区)的医疗合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数比例达65%以上,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全面加强县级医疗中心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组建县域内医疗联合体,切实发挥好县级医院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中医馆。加强乡镇卫生院基本能力建设,合理设置一体化村卫生所,实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100%双达标。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改善社会资本办医执业环境。

12.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全市疾控机构达标建设,开展重大疾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提高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血吸虫病、疟疾、职业病等的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完善传染病治疗管理机制,加强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监测分析及预警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加强预防接种能力建设,严格按照标准配备预防接种门诊场所、设备和预防接种人员队伍,到2020年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完成90%以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投入,强化卫生应急演练,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四、加快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提高“老有所养”水平

13.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结合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总人口人均用地不少于0.15平方米的标准,统筹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强化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全市所有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的城乡社区和60%以上的建制村,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达500平方米以上。全市统一启用“12349”宁德市养老服务热线,打造“15分钟养老圈”。加大农村幸福院建设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慈善组织参与农村幸福院建设。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争取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购买范围。

14.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实行老年人入住评估制度,优先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和孤寡、失独、失能、高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机构,完善和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到2020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0%。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养老机构,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承接运营县级福利中心和乡镇敬老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主体,运营主体多元化、服务管理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模式。继续引进社会资本建好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

15.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搭建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深入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加快推动宁德市医院、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宁德市中医院等一批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建设,积极构建集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一体的老年病医疗服务体系。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达30%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到2020年,每万名老年人配备养老护理人员达15人。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

16.促进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有关用地优惠、税费减免、运营补贴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培育一批养老知名品牌。充分发挥宁德市绿色生态优势,加快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宁德特色的康养旅游基地和生态养老特色小镇。推进养老服务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保险、教育、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运营机构和产业基地。加强异地养老机构互助合作,鼓励开展异地养老服务。限时完成已建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坚决取缔关停违法违规经营的养老机构,加快制定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需求和质量评估标准,推动形成养老机构分类等级服务标准及监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五、加快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打造宜居宜业环境

17.持续改善交通出行条件。加快城市路网建设,抓好重要拥堵节点治理,完善道路设施功能,2017年起每年新建城市道路80公里,中心城市要加快建设“八纵十横”路网,实现新旧城区畅通联系。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完善公交场站配套建设,加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公园等与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加快公交换乘枢纽、首末站等场站建设,努力提高出行便捷性。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到2020年新增城乡公共停车泊位10000个以上。鼓励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智慧停车系统,提升停车服务水平。加强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通信网络向无线、移动、宽带、泛在的下一代国家网络设施演进。开展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系统建设,引导、优化群众出行形式。合理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加强水、气、电等地下管线建设改造,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进一步改造普通国省道,加快改善农村公路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贫困地区旅游路、资源路、产业开发路建设,推进海岛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程,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8.着力构建内涝防治体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加快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新建一批防洪防涝设施,全面消除易涝隐患区域,全面清疏排水管渠和城市河道,全面贯通城市内河体系,实现中小雨不积水,大雨暴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造成重大财产和人员伤亡。中心城区要加快东湖塘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度,加强金涵水库和东湖塘地面库的联合调度,提高防洪排涝调度应急水平。积极推进周宁县、寿宁县城区等高水高排工程,提高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每年新建改造城镇雨水管网80公里,到2020年宁德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30~50年一遇,其他县(市)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

19.有效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深化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开展霍童溪、交溪等重点流域和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严控冶金、火电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持续治理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以加快建设宁德综合固废处置中心为重点,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快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中转体系、配套管网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18年底基本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城市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在中心城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20年中心城区、县级市、县城快速通道和主干道机扫率分别达90%、80%、65%以上。推进城乡公厕改造建设,到2020年实现城区(含乡镇所在地)每万人拥有3-4座公厕。实施园林绿化“五个提升”工程,着力建设园林城市、森林城市。

20.加快建设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设施。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构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市大剧院、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和青少年宫,鼓励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推进文化场馆建设,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和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探索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试点建设。实施“文化艺术精准扶贫工程”,全力推进100个重点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18年底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完成功能整合,基本实现全覆盖。以承办第十六届省运会为契机,统筹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6565四级工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充分依托现有条件和政府综合服务场所,完善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推动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建立优抚安置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养老、医疗卫生等服务体系。加大对残疾人以及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救助保障力度。加强新旧建筑适老化改造、城乡无障碍设施、信息无障碍建设。

六、强化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量化目标和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教育、卫计、民政、住建、环保、文化、交通、体育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加强督查和考核,把补短板促民生的实绩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建立完善民生事业补短板奖惩机制,对完成任务及时、工作质量好的给予奖励,对于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22.统筹资金资源。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增加民生投入,重点保障补齐民生短板支出。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民生投入精准度和有效性,力求少花钱多办事。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长期沉淀闲置以及短期内不需要使用的财政资金及时调整用于民生支出。加强与国家部委、省直有关部门的对接,用好用足社会事业有关优惠政策,加强对社会事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社会事业补短板项目的融资支持,完善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公共服务投资主体和投资模式多样化,支持运用投资基金模式推进社会事业有效投资,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23.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幼儿园规划建设、畲族文化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重点流域保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社会事业领域立法,形成依法引领和推动补齐社会事业短板的长效机制。坚持引入市场机制,按照“统一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卫生与健康、养老、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服务等社会事业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将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完善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优先保障用地、用海、用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指标需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发展“互联网+”益民服务,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24.加强人才建设。实施“三都澳人才计划”,做好“引才”和“育才”文章,加大力度引进培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破解社会事业人才紧缺问题。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选派一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优秀工作者到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服务锻炼,每两年评选100名左右市级特支人才,并对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名医、名师、名校长、文化名家、技能大师、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予以奖励。鼓励支持各地依托教育发展基金会等渠道,向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发放专项奖励。鼓励和支持各地各类医院与国内知名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落实“柔性引才”相关政策。完善医疗卫生人才储备机制,完善财政、编制等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村医培养计划。加大养老服务专业培训力度,着力培育护理专业人才。提高基层一线人员待遇,完善工资收入、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养老保障等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

25.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的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民生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社会事业补短板项目实施进度。总结推广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创新群众参与的载体、渠道和方法,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坚持质量引领、规范运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出现劳民伤财,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全市合力共建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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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 建设 加快 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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