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宁德新闻

宁德市食药监局发布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安全警示

2017-09-20 08:55 来源:宁德网 缪星

宁德网消息(记者 缪星) 秋季为毒蘑菇中毒的高峰期,为预防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近日,市食药监局发布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安全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要随意采食和购买野生蘑菇,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认识的蘑菇应做到“三不”,即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

据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国的蘑菇种类繁多,分布的地域也非常广,森林、草原、平原、路边等都可以采到。对于野生蘑菇,目前尚未形成消费者可以用来鉴别其是否有毒的简易科学方法,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要轻易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

同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认识的蘑菇应做到“三不”,即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确保所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未混入有毒品种。

此外,该工作人员提醒,食用蘑菇后如感不适,包括恶心、头晕、呕吐、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治疗;如果来不及就医,应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洗胃、灌肠等处理,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余蘑菇,从而减轻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并尽快到医院诊治。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蘑菇 野生 有毒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