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宁德网消息 (记者 郑舒) 12月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主持会议,副主任许青云、杨培钦、雷维善、刘信华、冯桂华,秘书长章允斌及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林月玲,市法院代理院长董明亮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林月玲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法院代理院长董明亮作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作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信华作关于提请接受王昌清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的说明,市法院代理院长董明亮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职务任免报告的说明,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作关于提请检察人员职务任命报告的说明,并对相关报告和各项议题进行了审议。会议还审议了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综合报告、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综合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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