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商品房销售检查 今年未发现加价另收费
宁德网消息(记者 林珺) 12月4日,市物价局公布今年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结果,未发现宁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行为。
据悉,11月14日至11月21日,市物价局联合市住建局、蕉城区物价局,开展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行为专项检查,运用“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对中心城区12家在售楼盘,1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宁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能按照法律法规落实一房一价明码标价,代收代办的收费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但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存在未标示实际成交价格,公示的备注内容不准确,如代收办理证件费用与文件规定有出入及优惠折扣享受条件等明码标价信息不全问题,检查人员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