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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取消市本级7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2018-01-07 10:53 来源:宁德网 陈小妹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陈小妹) 1月5日,记者从市审改办获悉,市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批取消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应取消涉及市本级的7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7项取消的市本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包括:渔业船舶制式无线电(站)设置及其执照的核发和备案、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许可、地质勘查单位丙级资质认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三资企业、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及福州新区内企业除外)、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市政府要求,取消审批后,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要重点转向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取消事项涉及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取消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职责,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并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做好衔接工作,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审批 取消 事项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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