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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6日报名

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 考试时间为3月17日

2018-01-10 15:27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福建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月16日至1月19日17时进行网上报名。省教育考试院8日发布公告,考试将安排在3月17日进行。

据了解,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我省采用是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两个工作日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需要注意的是,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22日,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12日~17日在报名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

4月1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除“小学全科”学科我省暂缓开考外,其他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 报名 学科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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