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加强对销售源头的管理,并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宁德市区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在去年两会上,市政协委员蔡晓烽提交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随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排查超标电动车售卖点23家,并加大了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17年10月1日起,宁德市中心城区内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库存超标电动自行车自行下架、封存、清退。
背景:超标电动车严重影响交通秩序
近年来,宁德市中心城区电动车数量迅猛增长。据统计,中心城区(含蕉城区、东侨开发区)现有各类电动车已超过10万多辆,且大部分为超标电动车(包括超标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这些车辆闯红灯、随意调头、逆行、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区交通秩序,而且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建议:制定或完善电动车管理办法
市政协委员蔡晓烽建议,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监管、联合执法把好源头关,对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商家进行处罚。 同时,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尽快制定或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建立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
办理:市区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车
接到提案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署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专项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电动车无牌、未戴安全头盔、超载、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结合路面管控,向驾驶人和行人分发自行制作的《致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2017年3月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排查超标电动车售卖点23家(其中三轮车行4家),随后,宁德市工商部门也作出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中心城区内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商家库存超标电动自行车自行下架、封存、清退,联系厂家召回,否则依法予以查处,从源头上遏制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销售。
责任编辑:卓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