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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周仲生建议—— 可试点引入电梯安全综合保险

住宅小区“老龄”电梯维修难 安全存隐患

2018-01-19 17:23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随着高层住宅越来越多,电梯已成为小区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如何加强住宅小区电梯质量安全监管也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在今年的“两会”上,市政协委员周仲生提出建议,解决住宅电梯专项维修资金瓶颈问题,及时曝光不合格单位和超期设备。

“目前,全市在用电梯中,以小区住宅电梯数量最多。”周仲生表示,当前,宁德市小区住宅电梯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表现在选型阶段,开发商盲目节约成本,导致采购电梯质量较差,为后期使用保养带来极大困难。而在建筑设计安装阶段,存在建筑物土建设计无法满足电梯安装要求、电梯入户引发救援困难、电梯与住户配比不足等要求。在管理使用阶段,存在物业公司管理不善,部分“老龄”电梯无专项基金,大修资金困难等问题。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安全监察工作不到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综合治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住宅电梯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为此,周仲生建议,住建部门加大对小区住宅开发商的监管,将电梯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作为电梯招投标的一项重要指标内容,从源头把住质量关。质监部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推行动态分类监管,建立电梯信息化监管系统,开展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监督抽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在对维保单位资料检查的基础上,对施工现场进行追踪检查。物业主管部门可开展物业公司信用等级评价,并将物业对电梯的管理情况纳入物业评级指标,规范物业管理。同时,制定完善电梯应急预案,加强电梯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此外,落实住宅电梯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统筹管理办法,对确实存在电梯维修资金缺口的,开通“专项基金绿色通道”,切实解决资金这一瓶颈问题。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周仲生提出,可以借鉴宁波市经验,试点引入电梯安全综合保险。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即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服务”概念,由保险公司作为电梯安全风险的管理方、监控方和保障方,监控运行风险并及时处理。如发生电梯安全事故造成乘坐人员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险公司直接进行经济赔偿,从管理和经济上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卓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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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周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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