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闽东日报记者 郑霄 摄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陈小妹) 1月20日上午,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领导隋军、金敏、兰斯琦等在主席台就座出席会议。
大会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许青云主持。大会执行主席许青云、王友盛、刘善长、江明融、阮炜炜、苏晨、李荣春、吴群英、陈龙营、陈仕嵩、陈萍、陈清田、姚巧珍、蓝新华在主席台前排就座。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出席会议。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364名,实到354名,符合法定人数。
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向大会作工作报告。金敏从坚持服务中心,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坚持立法引领,推进法治宁德建设;坚持聚焦民生,增强监督实效;坚持强化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夯实基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回顾了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主要工作。他说,过去一年,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宁德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完成常委会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一年来,共审议法规草案2项,通过1项;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各1次,审查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67件;作出决定、决议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人次,完成代表资格审查382人次。
金敏说,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宁德市委领导下,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定位,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努力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奋力谱写新时代宁德市人大工作新篇章。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董明亮从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践行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等方面报告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工作。他说,2018年,全市法院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批职能,着力改革攻坚,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从把握正确方向,服务经济健康发展;践行司法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惩治预防并举,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强化诉讼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落实改革任务,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全面从严治检,提升队伍履职水平等方面报告了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他说,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牢记职责使命,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司法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出席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应邀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