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人才可获80万元住房补助
“天湖人才”认定操作细则出台 明确申报对象和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近日,市人社局出台《宁德市“天湖人才”认定操作细则》,对“天湖人才”的申报对象和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进行明确。记者获悉,“天湖人才”随时申报;每年确认两次,分上半年和下半年;集中上报时间为4月10日~30日和10月10日~30日。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天湖人才”是指从宁德市外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的,可按条件和程序确定为“天湖人才”。具体分为六类,并享受相关待遇:一类人才给予80万元一次性住房补助,在宁德工作期间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二类人才境外、国内引进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住房补助;三至五类人才分别连续3年给予每人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的住房补助;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六类人才,连续3年给予每人1000元/月住房补助。一至三类人才为柔性引进的(每年在宁德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按相应类别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三至五类人才已确认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的,按相应类别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已确认为省引进人才的,按相应类别标准补足差额部分。
此次的《宁德市“天湖人才”认定操作细则》中规定,2017年6月30日起引进的申请人应符合《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规定的引进方式和基本条件,且年龄须符合以下条件:二类“天湖人才”属事业单位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三类“天湖人才”属事业单位的、四类“天湖人才”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四类“天湖人才”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五类“天湖人才”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高级技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第六类“天湖人才”中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的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初审与推荐、材料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确认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颁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证(一至六类)》和《服务手册》。
责任编辑:卓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