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将受罚
今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成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今后,宁德市将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予以处罚。市政府办近日印发《宁德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将大力推行规范化、标准化养殖,严厉查处畜禽违法养殖和污染环境行为,坚决防止“污染—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恶性循环。
今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成
方案提出,2018年,以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生猪存栏5000头以上、蛋鸡存栏5万羽以上、奶牛存栏200头以上)为重点,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2019年,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2020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
畜禽规模养殖场未环评将受罚
今后,在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过程中,宁德市将有更多制度约束。其中包括,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规范环评内容和要求,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防止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突出养分综合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老场进行改造升级的,要督促其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并纳入环保日常监管范围。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予以处罚。
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对粪污资源化利用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如已获得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核心育种场等称号的,一律取消其相关资格。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