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环保局督促企业主动公开环保监测信息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通讯员 钟林辉) 省环保厅近日制定印发《2018年福建省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除往年已列入国家重点监控的企业外,本年度需自行监测的企业还包括已发放新版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被列入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截止目前,宁德市需要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共有93家(其中2018年新增76家)。
市环保局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时向辖区内相关企业传达文件精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培训对企业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同时,各县(市、区)环保局,市环保东侨分局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强化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及时主动公开监测信息。对不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的、拒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违规偷漏排污染物的企业,要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