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检察机关宣传森林防火成效明显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冯梅英) 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宁德市森林失火刑事案件,从2015年的47件,减至2016年的31件,2017年更是降为13件,较之2015年,降幅达72.3%。在森林防火、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全市检察机关立足实际、履行检察职能,标本兼治,成效明显。
“鉴于被告人练某某犯罪情节较轻,系过失犯罪,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签订‘补植复绿’协议,建议法庭对其在四个月至六个月拘役的幅度内处刑,并适用缓刑。”在一森林失火刑事案件巡回法庭上,公诉人在对被告人和旁听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普法教育后,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提出了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这是一起因干农活烧杂草时,用火不慎引起的森林失火案。
2016年3月4日中午12时许,练某某在自家责任田干农活烧杂草时引发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58亩,过火林木蓄积量216立方米。由于失火地在宁德国营蟾溪林场所在地,且地属白云山风景区,景区内森林资源丰富。时值冬季防火期间,为达到更好警示教育效果,遂决定将庭审活动放在当地村委,并组织毗邻村主干、护林员、群众到现场旁听,以案释法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联合法院,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共组织到案发地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森林失火案件9起,不仅依法惩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又开展了生动的森林防火普法宣传,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外,为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还联合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在清明、春耕等森林火灾高发季节,深入校园、乡村、田间地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火安全宣传活动。2015年以来,共开展森林防火宣传30余次、设置宣传点60余处、发放宣传单3200余份、在山场墓地周边张贴防火宣传标语200余份,同时还通过微信、微博发布森林防火信息100余条。在重点乡镇、国有林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地设立生态检察联络点8个,积极开展社会化综合治理、森林防火预防、法治宣传等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