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宁德新闻

福建省中小学招生入学有新规 招生划片调整须召开听证会

明年高中自主招生中考后进行 后年取消特长生招生

2018-05-09 10:00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中小学招生划片调整须开听证会、优质普高招生指标向无选择生源学校倾斜、明年起各地普高自招须排在中考后……日前,省教育厅下发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中小学招生作出了详细规定。记者5月8日从市教育局获悉,通知中关于有学位余额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都要开放接收随迁子女、民办学校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等规定,宁德市早已开始实行。宁德市将转发该通知要求,由各地安排执行。

民办学校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要进一步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校,并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2018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且原有大班额比例逐步下降。福建省将落实校长教师“县管校聘”制度,持续推进县域内教师合理流动,均衡城乡教师资源,着力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稳定乡村学校生源,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

有余位公办校都要接收随迁子女入学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并提前开展招生入学政策专项调研,摸清底数,有学位余额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都要开放接收随迁子女。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家长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的入学方式,随迁子女数量较多的市、县(区)要探索建立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保障入学公平。要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

中小学招生划片调整须开听证会

省教育厅明确,适龄儿童少年未依法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学校要立即启动登记和书面报告机制,并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定要求,会同村居组织做好动员入学和失学劝返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督促改正。

各地要在教育资源配置相对均衡的地方,继续完善单校划片入学政策;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统筹考虑过去片区划分和生源分布等情况,积极稳慎推进招生改革试点。

已实行因客观条件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招生片区时,通过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意见,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给社会群众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不得擅自变更招生片区。

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通知指出,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已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相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名额和招生范围等制定具体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他学校一律不得招收“特长生”。今后,将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普通高中同一校区招生不得超1000人

福建省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要适时停止安排招生计划,具体政策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确定。所有普通高中同一校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

福建省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明年起各地普高自招须排在中考后

今后,福建省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2019年起各地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无特定政策依据的须统一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并严格控制比例。

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覆盖省级统一命题科目及体育与健康等10个科目,各科考试成绩使用及具体折算方式等招生政策由设区市确定。

2018年起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均须经过学校所在设区市的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录取。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各设区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但应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名学生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收或经自主招生予以降分录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

各地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招生 学校 生源 入学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