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评选优秀初创三年内创业项目 予以3万元~10万元资助
在校生创业项目可为个体工商户
宁德网消息(记者 林珺)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对在创新水平、发展潜力、管理能力、社会效益和带动就业等方面突出的初创三年内创业项目,我市将评选出一批优秀创业项目,予以3万元~10万元的资助,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据介绍,此次申报的申请人为在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含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团队核心成员为大中专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持《就业创业证》人员。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时间应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企业。在校生创业项目可为个体工商户,其他人员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主要指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相关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申报。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另行参加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评审,已参加省、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获奖的,不参与初创三年项目评审。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申报人为初创三年内的人员,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推荐报送市局。申报人为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向所在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院校汇总统一推荐报送。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按收集汇总并审核申报材料后,于6月25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逾期不再受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三个环节。经评审,产生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在市人社局门户网上公布,并按照评审结果拨付扶持资金。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