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 准确把握新时代财政工作新要求
宁德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一鹏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制定了战略部署。全市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部署,深刻把握财政是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个新的历史定位,切实提高财政部门履职尽责能力,更好地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
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财政部门为党和政府掌管“钱袋子”,要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将所有业务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服从中央和省委、市委对经济财政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财”必须自觉服从于“政”的意识,做到“手中有财,心中有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业务和学习统一到中央最新精神上来,时刻谨记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行动坚持“四个意识”,切实将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要持续推进源头反腐,盯紧制定财政政策、预算资金安排、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等各个关键环节,推动“1+X”专项督查向多领域拓展,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始终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新动向新形式,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驰而不息反对“四风”。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深刻认识当前是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辩证对待稳和进、提质和赶超的关系,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加快赶超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限额管理,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妥善处置存量债务。要压实收入基数,组织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能收“过头税”,严禁违反法律和超越权限减征、免征、缓征税款,严禁采取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指标与经济运行相适应。要立足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强化创新驱动,促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和财源集聚,加快构建质量和效益并重、特色和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要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收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和乘数效应,加大对链条延伸、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的投入力度,紧抓不锈钢新材料、锂电新能源、铜材料等支柱产业提质扩能,加快电机电器、合成革、船舶修造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推动旅游、金融、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提速增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民生“七有”,稳定财政民生投入,统筹包括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在内的各类财政性资金持续向民生倾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规范运用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一步扩大对市政、民生、环保、水利、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的有效投资,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大财政性资金统筹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千方百计唤醒“趴”在账上的资金,努力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同时,还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领域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财政扶贫领域“1+X”专项督查,重点关注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