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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发布 中高考“限噪令”

遇噪音干扰可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

2018-05-30 10:52 来源:宁德网 张文奎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5月29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8年中高考进入冲刺阶段,为给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备考氛围,根据省环境监察总队《关于开展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及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德市今年继续开展“绿色护考”行动,5月22日至6月24日为噪声严控期。遇到噪音干扰学生复习,家长可拨“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环保部门将开展查处。

按照“限噪令”,5月22日至6月25日批准的夜间连续施工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其中6月7日至8日、6月22日至24日考试期间,停止午、夜间施工噪声审批(抢险、抢修除外);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生产经营单位禁止产生噪声,机动车辆在考点周围严禁鸣笛。对可能造成扰民和影响中、高考的噪声源产生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绿色护考”期间,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辖区内考点及居民集中区周边夜间噪声情况进行摸排,制定今年中、高考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切实抓好中、高考噪声严控期间噪声控制与监督检查工作。

同时,教育、公安、文化、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也将开展联合执法,中、高考噪声严控期间,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噪声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心城区建筑施工噪声防治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主,环保部门配合。各娱乐场所、酒店等生产经营单位边界、场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应立即对噪音源进行治理,保证达标排放。

此外,对于市中心城区等已将建筑工地施工噪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权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环保部门要引导群众向相关部门反映,并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卓金芳

关键词

噪声 环保部门 高考 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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