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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重大建设项目8类信息要重点公开

2018-06-15 09:57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重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重大设计变更,什么时候竣工?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提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效率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据悉,该工作方案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或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具体需要公开的重大建设项目限额为:工业、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城乡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等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社会事业、农林渔牧、节能及循环经济、商贸流通等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涉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内容不在公开之列。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政府公报、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并依法监督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福建”网站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共享和公开。县(市、区)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开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分设各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各相关单位通过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及时更新门户网站“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关信息。

根据方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加大考核力度。市政府将对每年两次督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成相关部门、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建设项目 批准 信息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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