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
宁德网消息 (闽东日报记者 陈小妹)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分别于6月20日下午、25日下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主持会议,副主任许青云、杨培钦、雷维善、刘信华、冯桂华、陈梅,秘书长章允斌出席会议,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副秘书长、派驻机关纪检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AB角”工作方案,传达学习了2018年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座谈会、全省人大研究室工作座谈会精神等。
会议研究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6月29日在宁德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汽集团宁德基地项目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