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宁德新闻

宁德市城镇每个街道至少设1个预防接种门诊 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30元/针

2018-06-28 10:34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今后,市民接种疫苗将更便利。日前,市政府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将合理规划预防接种机构设置,原则上,城镇每个街道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实行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接种模式,每个乡镇至少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

城镇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

今后,预防接种工作将越来越规范。意见提出,将合理规划预防接种机构设置。县级卫计部门应当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原则上,城镇每个街道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实行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接种模式,每个乡镇至少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服务半径超过以上标准的地区,应当根据情况增设预防接种门诊或者接种点。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海岛,通过加强乡镇卫生院流动服务,或在保证服务质量前提下设置村级接种点,采取定点与入户巡回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预防接种可及性。城市新建的城区、居民区、开发区应当及时增设接种单位。

同时,加强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实施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将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县级财政给予每个接种单位配套20万元~30万元的建设经费,用于改善预防接种门诊业务用房面积、改进预防接种门诊硬件条件和数字化信息水平、加强预防接种人员队伍建设等,力争到2020年全市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完成90%以上,并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此外,接种单位应当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使用的疫苗品种、禁忌、接种方法、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以及第二类疫苗的价格和接种服务收费标准。

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意见明确,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接种服务费、接种耗材费。疫苗费用按采购价格收取。接种服务费(含接种耗材费)以及储存、运输费用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收费标准为30元/每人每针次(含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收取的储存运输费8元/支)收取预防接种费。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疫苗流通管理。第一类疫苗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并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计划逐级免费、调拨下发到各接种单位。在第二类疫苗的招标采购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当地疾病防控工作需要和群众需求,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福建省第二类疫苗成交品种目录》中遴选采购品种,向入围疫苗生产企业采购疫苗,保障本地第二类疫苗供应。规范疫苗冷链配送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要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疫苗运送冷藏车,满足疫苗冷链管理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应当按国家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冷链储存、运输疫苗,保证疫苗质量。

责任编辑:刘宁芬

关键词

接种 疫苗 预防接种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