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工作
限制招录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2018年度考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现已进入录用考察阶段。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宁德市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工作,不得将存在不得报考情形和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录用人选。
据介绍,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通知要求,考察前,各地各单位要登录http://www.court.gov.cn/最高人民法院,找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与查询”窗口,输入考察对象姓名及公民身份证号,查看考察对象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通知中指出,各招录机关的考察工作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要严格选派符合条件的考察工作人员,考察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一般由用人单位人事干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时间一般集中安排在7月份进行,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工作最迟不得超过9月。要严把录用考察关,确保考察质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职位相匹配情况以及学习和工作表现。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录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考察内容和方式上,考察组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开展考察。同时,可采取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时,可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档案中出现涂改或涉嫌弄虚作假的,暂缓办理录用,待查清事实并作出结论后再予以相应处理。调阅档案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三龄一历”等信息尤其注意。档案未调到位的,不得办理录用报批。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