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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征兵工作安排及有关政策规定

——宁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副司令员余金辉大校答记者问

2018-07-31 09:05 来源: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今年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近日,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副司令员余金辉大校就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征兵工作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征兵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答:今年征兵工作时间大体安排:为统筹推进征兵组织建设、法规建设、能力建设,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于1月10日正式开通,全面展开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等各项工作。大体分为三步:第一步,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7月底前完成;第二步,体检政考和审批定兵,从8月1日开始到9月5日完成;第三步,档案交接和新兵运输,从9月6日开始到9月30日完成。

问:今年征兵的对象和范围是哪些?

答: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今年宁德市大学生征集比例要达到58%以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或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问:征集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答:男青年为2018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8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比如,身高:男性160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千克。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问:女兵征集有哪些规定?

答:今年女兵征集对象,为2018年年满18至22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入伍。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具体征集对象及标准条件以2018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为准。

问:大学生应征有哪些优待政策?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2013〕87号)以及国家以往出台的有关高校学生入伍优惠政策,目前教育系统鼓励高校学生入伍的政策主要有:

(一)复学(入学)政策

1.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在校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就读。

2.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一新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由高校保留其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以入学就读。

(二)免试和转专业政策

1.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学分。

2.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高职(专科)升学政策

1.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入伍前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高职学业准予毕业的,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2.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

3.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四)本科升学政策

1.教育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教育部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五)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加分政策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六)国家资助学费政策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3.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七)新生录取通知书附寄征兵优惠政策

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八)退役后就业服务政策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问:福建省出台大学生士兵“五条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答: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

一、将大学生退役士兵纳入公务员“专门岗位”报考范畴,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的五类大学生毕业生竞争“专门岗位”。大学生士兵退役2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二、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就读。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入伍前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学业准予毕业的,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以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三、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四、省和设区市根据实际需要每年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企业专项招聘会,鼓励企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并以此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单位的重要条件。

五、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原则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以上所需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统一安排。

问:一般大学生入伍后同普通兵员有哪些差别,在部队的发展轨迹是否有差别?

答:大学后入伍后一般会被优先安排学习专业技术,分配至专业要求较高的岗位服役。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战士可直接提干;普通战士服完2年义务兵转改士官,只能转改下士(必须再服役3年),而大学生士兵可根据学历、学习时间等套改成更高级的士官或下士第二年、第三年,直接成为骨干。总之,大学生士兵在部队大部分都是当作骨干来培训使用的,许多优秀大学生士兵还会成长为军官。

问:宁德市对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宁德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在享受国家和省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6000元,专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4000元,在校大学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最高可加10分,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录用基层专武干部、人武部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应征入伍的外地区籍在校大学生,享受征集地县(市、区)所有优抚政策。

问:今年征兵征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答: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8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有关征兵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可向当地兵役机关咨询。 宁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已于6月25日正式开办,办公地点设军分区机关办公楼一层,欢迎社会各界对今年征兵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3-2824015。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征兵 退役 大学生 士兵 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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