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道路违法罚单将实现“一个窗口”处理
罚单将可在全省任一代收银行网点缴款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章育玮) 8月8日,记者从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获悉,省公安厅、省财政厅、人行福州支行日前联合做出决定:自2018年8月31日起,将在全省实行“一个窗口”处理省内道路(包含城市道路、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和全部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均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便民服务举措。
在现有互联网、手机等线上缴交交通违法罚款的基础上,实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均可线下办理交通违法罚款代收业务,并向当事人提供电子缴款书号(当事人需纸质罚款票据的,可凭电子缴款书号前往代收银行指定网点获取),实现线上、线下渠道均可缴交交通违法罚款。这将打通原先高速公路和地方道路交通违法只能分别到高速交警和地方交警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的屏障和隔阂,意味着市民可以就近选择处理交通违法罚单。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