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两级法院开展 “亮剑八闽”集中执行统一行动
审理拒执罪2件,拘留11人,发放执行款近亿元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茹捷 通讯员 戴玲玲) 根据全省法院“亮剑八闽”集中执行统一行动部署,近日,宁德两级法院积极开展相关行动,共审理拒执罪2件,拘留11人,发放执行款近亿元。
当天行动开始仅1个小时,宁德中院干警就成功拘留了拒不腾房的被执行人彭某。随后,干警奔赴第二个执行现场,一处登记在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房产。然而,李某却已不见踪影,只剩其母亲在房内,坚决不愿搬离。对此,干警们耐心释法说理,直至中午1点半才成功让李某亲属签订腾退承诺书。当天,宁德中院还在现场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共计7584.34万元。
在基层法院,集中执行统一行动也在有条不紊展开。福安法院为11个案件1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2104.61万元。霞浦法院则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阮某某涉嫌拒执一案,并当庭宣判。霞浦法院还派出队伍分赴多地,拘传到位3名被执行人,其中2人拒不履行也未与申请人达成和解,被司法拘留。另有4名被执行人不在家,但家属表示会劝说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据统计,当天宁德两级法院共强制腾退不动产2处、开庭审理拒执罪2件、查封房产2处、达成和解案件10件、强制拘传27人、司法拘留11人、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共计9749.75万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