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中选聘教师支持办法出炉 可享受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相关待遇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为继续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日前出台《宁德市民族中学招聘、遴选教师支持办法(2019-2020年)》,以更好地适应2019、2020年宁德市民族中学扩大办学规模和提升办学质量的需要。
《办法》提出,除全省统一组织新任教师招聘外,允许宁德市民族中学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指导下,赴省外专项招聘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和优秀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免费师范生可采取直接考核、现场面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优秀本科生采取笔、面试相结合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宁德市民族中学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指导下,面向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定向招聘应届硕士研究生、福建省免费师范生和优秀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福建省免费师范生可采取直接考核、现场面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优秀本科生采取笔、面试相结合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宁德市支持宁德市民族中学在宁德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具体公开遴选(选调)优秀教师方案由宁德市民族中学拟定,报市教育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此外,宁德市民族中学当年招聘、遴选的教师,符合《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规定的,可申请享受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相关待遇。如新引进的人员前3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每人4000元/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每人2000元/月,具有本科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同时,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对在乡镇服务满3年的人员,城区学校补充人员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在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地财政给予适当增加生活补助等。
责任编辑:卓金芳